生產廠房和公司注冊地址不在一起可以辦理體系認證嗎?最近很多領導問到了這個問題,注冊地址在A地點,生產廠區在B地點。這樣還可以辦理體系認證嗎?
針對這個問題呢,小編也就借此機會給大家解釋一下。注冊地址與生產車間不在一起的情況下有兩種場景:
一、在一個地級市內。由于國家認監委有相關規定,公司注冊地址與實際地址、公司地址與生產車間是需要在一個地級市內,所以只要是在一個地級市內,那么就不存在相關問題,是可以辦理體系認證的。
二、不在一個地級市內。上周遇到客戶公司注冊地址是在濟南,項目是在齊河縣(齊河縣屬于德州市)。項目地址和公司注冊地址實際距離很近,五公里以內,但是行政區別是屬于兩個地級市。所以哪怕現實中隔的很近,但是按照行政區別來看是兩個地級市。是無法辦理體系認證的。
綜合來看,體系認證必須要在同一個地級市內,不在統一個地級市內可以才用實際審核地址或者分公司的形式參與體系認證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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